索引号 | 01526300-6-/2019-0131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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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335号)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7〕25号)文件精神,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龙陵县2018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龙陵县教育局
二、补助对象、条件
(一)补助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二)补助条件
补助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经投资估算,项目计划补助总投资284.55万元,全部申请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
四、资金补助标准及年度
2018年度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1500元/学期/人;二是参加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到东部就学的2500元/学期/人。
五、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方式为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六、时间要求
按照已确定的2018年度秋季学期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于2019年2月22日前完成申报、公示、审核、上报等工作,并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核审,在2019年3月5日前完成“一卡(折)通”资金兑付到户工作。
七、项目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及资金投向
经投资估算,项目计划总投资284.55万元,全部申请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共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701人,共计补助284.55万元。其中,参加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到上海就学的学生294人,每生补助2500元,共计补助73.5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1407人,每人补助1500元,共计补助211.05万元。(具体见补助花名册)
八、资金管理要求
雨露计划项目实施的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和《龙陵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四到县”实施办法(暂行)》(龙政办发〔2016〕3号)的规定管理和执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财政、扶贫部门要认真检查、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结束后,县教育局一是要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并提供县审计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资金报账制管理,县扶贫办和财政部门认真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凭证的审核、汇总、报签等工作;二是要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以备各级检查。
项目资金通过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将资金拨付至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将资金兑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卡通”或银行卡中。项目实施结束后,严格执行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在各项目乡(镇)、村进行公示公告。
附件:1.龙陵县2018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2.龙陵县2018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承诺书
3.龙陵县2018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公示表
4.龙陵县2018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兑现花名册
5.龙陵县2018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廉政承诺
6.龙陵县2018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花名册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19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