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2018-1031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8-10-31 |
文号 | 浏览量 |
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腊勐镇、龙新乡、象达镇、平达乡、木城乡人民政府:
2018年,为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切实加强贫困村脱贫攻坚进程,经过前期摸底排查,全县共确定了172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但因部分项目存在选址困难、未能及时开工建设等原因,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共同研究,决定取消部分未启动实施建设项目,并将已拨付至未启动实施建设项目的资金调整到其他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30个未启动实施建设项目。其中:镇安镇5个,腊勐镇15个,龙新乡1个,象达镇8个,平达乡1个(详见附件)。
二、调整已下拨项目资金用途。将原下拨至取消建设的30个项目的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至其他建设项目(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三、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各乡镇要根据调整变更情况,进一步理顺每个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安全。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管理,抓住黄金施工期,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1月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附件:龙陵县2018年度贫困村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及资金调整情况明细表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龙陵县财政局 龙陵县扶贫办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