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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17_F/2018-0910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发布日期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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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关于下达2018年度闵行区对口支援西红花引种试验示范与产业化推广项目(第二期)事业计划和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

龙陵众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闵行区人民政府与保山市人民政府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新增援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口径》项目要求,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度闵行区对口支援西红花引种试验示范与产业化推广项目(第二期)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镇安镇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规模、布局及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龙陵众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强市场宣传、培育自主品牌,寻求更好的市场需求,让农业种植没有后顾之忧,让农业产值转化为生产力。同时、巩固科研,依托上海众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做高附加值的产品研发。预计科研费30万元,市场宣传、广告策划设计50万元。

二、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申请闵行区对口支援资金50万元,公司自筹30万元。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乡、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领导机构,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机构、人员、措施”三到位,切实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项目稳步推进;要抓住项目实施的黄金季节,及时启动实施项目,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面竣工并完成自检自查,2019年1月底前完成县级初验并提请市级验收,要严格执行项目事业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

四、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严肃项目事业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认真做好项目计划、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强项目执行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四到县”实施办法(暂行)》(龙政办发〔2016〕3号)等规定,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回补报账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专项审计制和项目验收制等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审计和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五、制定措施,强化管护,完善项目资料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全面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项目效益;要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音像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使每个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据可查。

附件:1.《2018年度闵行区对口支援西红花引种试验示范与产业化推广项目(第二期)投资计划表》

2.《2018年度闵行区对口支援西红花引种试验示范与产业化推广项目(第二期)实施方案》

3.《2018年度闵行区对口支援西红花引种试验示范与产业化推广项目(第二期)廉政承诺书》

4.《2018年度闵行区对口支援西红花引种试验示范与产业化推广项目(第二期)资金补助公示、公告》

龙陵县扶贫办 龙陵县财政局

2018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