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17_F/2018-072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8-07-27 |
文号 | 浏览量 |
龙山、象达、平达乡(镇)人民政府,云南极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为切实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带动群众脱贫增收,响应国家实施精准扶贫的号召,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捐赠100万元用于精准帮扶龙陵县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相关部门、企业会议研究,决定由云南极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为项目资金管理单位。现将龙陵县2018年(国信证券公司)精准扶贫石斛种植项目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极斛种植基地
项目实施单位:云南极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规模、布局及内容
建设规模、布局及内容:扶持50户建档立卡贫困180人于极斛杨梅山石斛基地种植石斛,种植50亩500万株。分乡镇计划为:平达乡30户种植30亩300万株。象达镇20户种植20亩200万株。
二、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国信证券出资100万元,云南极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乡、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领导机构,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机构、人员、措施”三到位,切实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精准扶持到户;要抓住项目实施的黄金季节,及时启动项目实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于2018年9月底前全面竣工并完成自检自查,9月底前完成企业初验并提请县级验收,要严格执行项目事业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项目实施结束,必须在项目区内选择有规模、有代表性的项目点设立永久性标志牌(见样式)。
四、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严肃项目事业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及补助标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认真做好项目计划、资金补助、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强项目执行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农村扶贫工作“四到县”实施办法(暂行)》(龙政办发〔2016〕3号)和《龙陵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龙政办发〔2017〕67号)等规定,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回补报账制(此批资金实行县级回补报账)、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专项审计制和项目验收制等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审计和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及对象不符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该建设项目由云南极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平达乡、象达镇及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共同参与。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提供技术服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极斛公司投资400万元,占80%;50户农户将国信证券所捐助的每户2万元,共计100万元投入,占20%。双方合建50亩示范基地,不论盈亏与否,按每户2万元投资计算,极斛每年都给贫困户提供10%的固定收益,每户每年为2000元,分红年限为2018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一年兑付一次。由公司与贫困户签订投资分红协议,10年协议期满后,由公司将每户2万元的本金退还给50户贫困户。如需继续合作,到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五、制定措施,强化管护,完善项目资料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全面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项目效益;要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音像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使每个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据可查。
附件:1.《龙陵县2018年(国信证券公司)精准扶贫石斛种植项目投资计划表》
2.《龙陵县2018年(国信证券公司)精准扶贫石斛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3.《龙陵县2018年(国信证券公司)精准扶贫石斛种植项目廉政承诺书》
4.《龙陵县2018年(国信证券公司)精准扶贫石斛种植项目资金补助公示、公告》
5.《龙陵县2018年(国信证券公司)精准扶贫石斛种植项目资金补助花名册》
6.《龙陵县2018年(国信证券公司)精准扶贫石斛种植项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表、廉政评议员登记表》
7.《龙陵县2018年(国信证券公司)精准扶贫石斛种植项目标志牌(样式)》
8.协议书
龙陵县扶贫办 龙陵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