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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17_F/2018-0619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发布日期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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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关于下达龙陵县2017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事业计划和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

龙陵县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335号)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7〕25号)文件精神,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龙陵县2017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条件

(一)扶持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二)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经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83.2万元。其中,使用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搬迁补助收回资金)79.2万元,2017年度第一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结余资金4万元。

三、补助标准

2017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2017年度秋季、2018年度春季2个学期一次性发放。一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的同时,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2017年度以每生30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二是参加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到东部就学的学生,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政策,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7〕25号)精神,到上海就读的学生,2017年度以每生50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

四、补助方式

补助方式为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五、时间要求

按照已确定的2017年度秋季、2018年度春季2个学期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于2018年5月28日前完成申报、公示、审核、上报等工作,并于2018年6月5日前完成核审,在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一卡(折)通”资金兑付到户工作。

六、项目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及资金投向

经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83.2万元。其中,使用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搬迁补助收回资金)79.2万元,2017年度第一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结余资金4万元。共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76人,共计补助83.2万元。其中,参加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到上海就学的学生2人,每生补助5000元,共计补助0.7万元(其中:1人第一批已补助0.3万元,还需补助0.2万元;1人需补助0.5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275人,每人补助3000元,共计补助82.8万元。(具体见补助花名册)

七、资金管理要求

雨露计划项目实施的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和《龙陵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四到县”实施办法(暂行)》(龙政办发〔2016〕3号)的规定管理和执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财政、扶贫部门要认真检查、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结束后,县教育局要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并提供县审计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资金报账制管理,县扶贫办和财政部门认真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凭证的审核、汇总、报签等工作。

项目资金通过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将资金拨付至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将资金兑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卡通”或银行卡中。项目实施结束后,严格执行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在各项目乡(镇)、村进行公示公告。

附件:1.龙陵县2017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2.龙陵县2017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承诺书

3.龙陵县2017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公示表

4.龙陵县2017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兑现花名册

5.龙陵县2017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廉政承诺

6.龙陵县2017年度第二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花名册

龙陵县扶贫办 龙陵县财政局

2018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