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00-6-06_A/2017-101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7-10-11 |
文号 | 浏览量 |
象达镇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65号)文件要求,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象达镇甘寨社区11个村民小组(椿头坪一组、椿头坪二组、大窝子组、甘寨一组、毛家寨组、小窝子组、小寨河一组、小寨河二组、小寨河三组、秧田头组、寨子脚组)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规模、布局及内容
建设规模、布局及内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98户建档立卡贫困370人入股甘寨肉牛养殖合作社集中养殖肉牛49头,建设牛舍300平方米,管理用房100平方米。
二、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经投资估算,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为30.919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补助20.919万元,自筹10万元。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乡、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领导机构,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机构、人员、措施”三到位,切实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精准扶持到户;要抓住项目实施的黄金季节,及时启动实施项目,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于2017年12月完成,要严格执行项目事业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项目实施结束,必须在项目区内选择有规模、有代表性的项目点设立永久性标志牌(见样式)。
四、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严肃项目事业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及补助标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认真做好项目计划、资金补助、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增强项目执行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严格按照《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龙政办发〔2017〕67号)等规定,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回补报账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专项审计制和项目验收制等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审计和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及对象不符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项目采取“合作社+贫困户”的运作模式,贫困户通过申请扶贫资金2134.6元/户入股合作社用于购买肉牛牛犊,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社员。与此同时,合作社大力引导贫困户散养肉牛,由合作社提供肉牛牛犊、防疫技术等,并统一进行销售。销售后,按《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分红协议》进行分红,如在养殖过程中项目失败或合作社不再养殖肉牛,股金必须如数归还建档立卡贫困户。
五、制定措施,强化管护,完善项目资料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全面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项目效益;要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音像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使每个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据可查。
附件:
1、《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投资计划表》;
2、《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3、《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廉政承诺书》;
4、《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资金补助公示、公告》;
5、《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资金补助花名册》;
6、《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表》;
7、《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登记表》;
8、《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合作协议》
9、《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入股分红协议》
10、《龙陵县2017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象达镇甘寨社区肉牛养殖项目标志牌(样式)》
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陵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