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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30/2016-092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发布日期 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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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下达龙陵县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无偿补助资金648万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6〕133号)要求,经县扶贫办、财政局研究,并报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无偿补助资金648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补助规模及用途

龙陵县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无偿补助资金648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2400户建档立卡户的建房无偿补助,每户补助0.27万元(详情见附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3〕251号)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做到“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法人”层层签批,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三、规范项目档案,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各乡镇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整合使用好项目资金,让资金跟着项目走,同时做好项目的相关资料、音像图片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使每个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每项具体工作都有据可查。

龙陵县扶贫办 龙陵县财政局

2016年9月22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