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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2021-102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发布日期 2021-10-20
文号 龙乡振发〔2021〕32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扶贫
关于下达民宗局2021年第五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变更计划的通知

木城乡人民政府,县民宗局:

根据《龙陵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审定变更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五期)的批复》(龙巩固振兴组﹝2021﹞14号),现将变更后的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使用计划(第五期)360万元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项目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县民宗局

二、项目责任部门:木城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木城乡人民政府,县民宗局,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项目由木城乡人民政府实施,资金由木城乡财政所负责兑付。

附件:龙陵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第五期)建设投资计划表(变更后)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龙陵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