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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17_F/2017-1102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监测对象 发布日期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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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应纳尽纳”的对象是哪些?

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

(2)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