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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00-6-/2018-0405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政策 发布日期 20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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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生态扶贫相关政策

1.实施生态护林员扶贫:采取“县统筹、乡镇聘、村管理”的模式,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公开聘用生态护林员 604 名,每人每年发放管护工资 1 万元。对公益林护员,优先选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

2.实施退耕还林扶贫: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及补助标准,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 年起提高至每亩补助 1600 元,建设期 5 年。第一年兑现补助 900 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 400 元/亩,现金补助 500 元/亩),第三年兑现现金补助 300 元/亩,第五年兑现现金补助 400 元/亩。

3.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积极向上争取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优先安排给条件适宜、有劳动力、有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每亩补助 1500 元。建设期 5 年,第一年每亩补助 800 元(其中,种苗造林费 300 元/亩,现金补助 500 元/亩),第三年每亩补助现金 300 元/亩,第五年每亩补助现金 400 元/亩。

4.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按现行政策,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偿14.5 元(其中,管护费 4.5 元,直接兑付林农补偿费 10 元)。

5.实施省级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扶贫: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补助100 元。

6.实施省级低效林改造扶贫:低效林改造优先安排有条件并愿意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补助 95 元。

7.实施农村能源建设扶贫:农村能源项目优先安排有条件并愿意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每户补助 1000 元,节柴改灶项目每户补助 300 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