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2-071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年报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截至2022年7月1日,2021年度,龙陵县内资企业应报2137户,实报2114户,年报率98.92%;个体工商户应报16209户,实报16167户,年报率99.74%;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386户,实报384户,年报率99.48%。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