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09_A/2018-05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队、各企业:
为深入开展龙陵县2016-2017年“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保山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保工商市字〔2018〕3号)和《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省级、市级、县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凡符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向本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公示为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两次获得县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推荐参加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认定;连续两次获得市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推荐参加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认定。请我县各企业自愿进行申报,拟申报企业请于2018年5月22日前到龙陵县市场监管局信用股领取《申请表》,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申请表》、相关材料上报龙陵县市场监管局信用股。
联系人:张琨 电话:0875-6127349
附件:1.《龙陵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2.《保山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3.《云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