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4112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4-11-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截至目前,全县共抽查110户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共180个产品批次,涉及水泥、电线、冷轧带肋钢筋、人造板(胶合板)、灭火器、成品油、农用地膜、化肥(磷肥、复肥)、燃气用连接软管、可燃气体探测器、烟花爆竹、 卫生巾、老人用品(成人纸尿裤)、休闲鞋、旅游鞋(含老人鞋)、眼镜、聚酯(PET)瓶坯(食品接触用)、PVC-U排水管材、热镀锌管、称斤面包盒(盖)、干压陶瓷砖、混凝土实心砖、工业硅、一次性塑杯、68#液压油料、一次性筷子、塑料碗、儿童和学生用品(书包、文具、作业本)等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3户企业18批次产品,流通领域97户162批次产品。目前,省级抽检84批次产品,已检测出结果56批次产品,合格49批,不合格7批次,立案办结3起,不予于立案1起,准备立案3起;市级监督抽查产品76批次,已检测出结果66批次,合格65批,不合格1批次,立案调查1起;县级监督抽查产品32批次,已检测出结果合格8批,不合格2批次,立案办结2起。
(二)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印发《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重点目标任务及相关职责分工清单的通知》文件。开展市级消防产品监督抽查2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开展省级监督抽查产品1批次(有衬里消防水带),不合格1批,立案查处1起。4月8日,龙陵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共检查2户消防器材销售单位。7月9日,对相关企业开展消防产品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共培训66人次。10月30日,龙陵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消防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检查1户酒店消防器材使用单位和1户交通集团公司。
(三)开展道路交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截至目前,共检查摩托车、电动车销售36户,车辆维修单位4户。完成汽油、柴油、制动液、机油、润滑油和液压油等机动车相关产品监督抽查32个油品,其中省级抽检14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2批次),市级抽检12批次(均合格),县级抽检6个(均合格),立案处罚2户,已结案。对17户电动自行车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立案调查,已结案16户。
(四)开展燃气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7月9日,对企业开展燃气器具产品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培训66人次。开展省级燃气产品监督抽查6批次(液化气1批次、燃管2批次,阀门1批次、报警器1批次、燃气灶具1批次),不合格1批次(高级编织防爆加强管未标注生产地址),未立案要求整改,已整改完成。
(五)开展“利剑护蕾”行动
截至目前,共检查销售儿童用品店58户,开展儿童用品监督抽查11户,产品23批次。其中,学生文具3批次、儿童鞋3批次、书包1批次、其他产品4批次、修正带不合格1批次,已结案。眼镜11批次,均合格。
(六)开展“鬼秤”专项整治
对镇安镇回欢集贸市场电子秤进行整治,联合镇安镇约谈了市场开办方,要求市场开办方认真落实好开办方主体责任,加大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设置公平秤和计量管理人员,发放《告诫书》。
(七)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定”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4户生产销售企业实施“两个规定”,其中完成5户生产许可企业,29户加油站。下一步,需要在各大超市和专卖店持续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持续推进各类工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开展成果,持续推进交通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两个规定”的落实,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进行处置。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