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4082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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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通过线上系统查询、线下实地走访的形式,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明确专项整治重点。截至目前,全县共有56户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无生产企业。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资格是否合法,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销售未获得CCC认证证书、伪造CCC认证证书、与CCC证书载明的形式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购进和销售未标明中文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要求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制度,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达标。同时,督促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履行告知义务,禁止非法改(拼)装电动车、拆除或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检查中,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35户,签订严禁非法改装车辆告知书35份,发现问题12户,立案调查12件,涉案车辆77辆,目前案件已处理结束。
三、全面宣传,落实监管责任
利用入户检查之机,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放《致龙陵县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一封信》,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相关规定,强调经营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义务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经营者自觉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自律,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共发放《致龙陵县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一封信》35份;开展集中宣传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警示约谈
截至目前,共约谈县城区7户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并签订《龙陵县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承诺书》7份。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