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30719-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3-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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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保农便签〔2023〕421号)和《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非标地膜集中整治及农村改厕产品质量抽查的通知》相关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于7月12日至13日分别到县内龙江乡、龙新乡、龙山镇、镇安镇、腊勐镇、碧寨乡、勐糯镇开展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及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此次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及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此次检查,以地膜生产、销售者为重点,把农膜作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膜的产品质量监管,针对玉米、豆子、马铃薯等主要覆膜作物,全面排查生产销售非标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督促生产、销售者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禁生产、销售厚度在0.01mm以下的地膜,对发现生产、销售非标地膜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置,进一步切实加强农用薄膜的监管执法。检查中,共检查农用薄膜销售商户30户和农村改厕产品销售商户6户。其中农用薄膜主要有“阿玛施”“旭日”“明鹤”“新花”“杜鹃花”“迎利牌”“小高炉”等10种品牌。检查过程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有1户商户销售厚度小于0.01mm的地膜;二是有10户商户销售超过贮存期的地膜;三是有5户商户超范围经营地膜;四是有4户商户无法现场提供改厕产品(化粪池)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和厂名厂址。针对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销售商户立即下架、禁止销售非标、超过贮存期的农膜及“三无产品”化粪池;告知销售商户超贮存期的地膜必须要经过检验后方可进行销售,超范围经营地膜的经营户必须要到本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增项后方可销售。
通过开展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强了全县农用薄膜的销售、使用、回收和再利用全链条监管,严防非标地膜流入市场、流向农田,进一步确保进入市场的地膜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地膜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流通领域地膜产品贯标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非标地膜产品行为。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