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3-0323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3-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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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陵县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成品油行业督导检查的通知》(龙成品油办发〔2023〕1号)工作要求,2023年3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四个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对龙新乡、镇安镇、龙江乡和腊勐镇4个乡镇11户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此次成品油行业督导检查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云南省成品油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细化工作要点》《全国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云南分工方案的通知》《保山市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除腊勐镇龙陵县劲松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腊勐加油站因停业外,检查组对10户加油站的经营证照、购销台账和票据、计量器具、油品质量和安全环保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检查,边检查边反馈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经检查,4乡镇10户加油站除经营证照(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和运输成品油专车专用未发现问题外,其余事项均不同程度存在需要整改完善的问题。
二、发现问题情况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不够健全。主要体现在:制度不上墙、摆放不规范,无质量员、计量员安全职责。
(二)未建立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主要体现在:购进成品油时未向供货商索取由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检查的10户加油站均未向供货商索取合格检验报告。
(三)产品购销台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无购进油品台账。
(四)计量器具检定、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强检计量器具未登记造册;二是计量器具不齐全;三是计量器具痕迹资料不完善;四是无加油站计量承诺书。
(五)未设置危险废物留置间。主要体现在:部分加油站未设置危险废物留置间。
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检查组已对各加油站边检查、边记录、边反馈,逐一提出整改要求。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