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1-082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整治的通知》(〔2021〕—53)文件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1日对辖区内3户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经营主体开展塑料购物袋专项抽查,共抽查5个批次塑料购物袋。其中:不合格单位3户,合格单位0户;不合格批次5个,合格批次0个。
二、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
1.类别:省抽;违法行为: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不合格企业名称:龙陵县龙山镇云湘日用百货店;不合格产品名称:塑料购物袋;处理结果:抽检结束后该店因无法继续经营已停止营业并注销营业执照;处理时间:2021年8月3日。
2.类别:省抽;违法行为: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不合格企业名称:龙陵县龙山镇安云百货店;不合格产品名称:塑料购物袋;处理结果:⑴责令停止销售型号规格为320和型号规格为31全新白的塑料购物袋;⑵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0元;⑶没收违法所得140.00元;处理时间:2021年8月25日。
3.类别:省抽;违法行为: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不合格企业名称:龙陵县龙山镇兴改便利店;不合格产品名称:塑料购物袋;处理结果:⑴责令停止销售型号规格为43cm*27cm的塑料购物袋;⑵处以罚款人民币124元;⑶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处理时间:2021年8月27日。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