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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4092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领域 发布日期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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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4年化妆品抽样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切实做好 2024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市监发〔2024〕11号)的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严格落实抽样规范及时间节点等要求,全面完成了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工作任务。现将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4年化妆品抽样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全体抽样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化妆品抽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抽检工作方案,结合龙陵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抽样任务和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落细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

聚焦化妆品监管重点及风险易发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兼顾城市、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兼顾药店、零售连锁店(不含商场专柜)、美容美发机构、小商店、商场超市、宾馆等不同经营场所渠道,重点关注城乡接合部、小超市、美容院等风险易发环节,提升抽检覆盖面。

三、强化执法检查

以抽样工作为抓手,聚焦化妆品监管重点及风险易发问题,重点对被抽样单位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产品资质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一号多用”、超过使用期限、无中文标签、未经注册备案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加强抽样异常信息报送,加大对销售使用过期、无中文标识、未注册(备案)等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严格抽样程序

严格按照法定监督抽样程序进行抽样、封样、编号及留样,保证抽取样品的类别、数量及索取资料符合要求,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抽样单,确保抽样工作质量。

五、加强快检运用

探索开展抽样前,运用快检技术现场开展抽样预筛,结合预筛结果开展抽样,并及时填报信息系统。

六、准确录入信息

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批号、限制使用日期等进行核实比对,严格按照抽样要求选取样品,对照样品实物标签认真核实抽样系统录入数据,确保录入抽样系统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七、加强宣传教育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在抽样过程中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儿童化妆品管理规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履行相关义务,强化法治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2024年,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完成国家化妆品抽样7批次,2批次抽样前快检预筛,共涉及经营主体6户(其中化妆品专营店3户,药店1户、超市1户、美容美发场所1户),报送化妆品抽样异常信息2条,查处化妆品相关违法案件10件。

下一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跟踪样品检验结果,做好核查处置和风险研判,全面排查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安全用妆保驾护航。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