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4110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龙陵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1户,在用特种设备1279台(条),即:锅炉17台、压力容器581台、电梯358台、起重机械182台、场内机动车114台、压力管道27条。2024年新增特种设备142台(条)。有工业气体(氧气、丁烷)充装单位4户(永昌硅业、安燃液化气、永盛气体、神龙氧气),氧气瓶等工业气瓶35896只。目前全县特种设备运行平稳,重大事故隐患实现了动态清零,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持续保持对燃气特种设备、气瓶安全和“灶、管、阀、燃气报警器”的高压整治状态。对全县1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3户企业的燃气供应点开展检查共计18次,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燃气压力容器10余台次,燃气管道12条次,液化石油气钢瓶2147只、安全附件近20套,查处1起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充装气瓶案(目前已移交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1个燃气充装经营单位,共计消除特种设备、气瓶充装隐患8条。
(二)市场监管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稳步推进。根据上级下发方案和具体安排部署,结合龙陵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本级实施方案。年初以来,各项工作正在逐项推进。一是开展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针对基层特种设备监管人员流动较快,新调入人员素质亟待提升的问题,全县12名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监管人员,于6月24日至28日参加了全市组织的培训。二是持续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4月底,结合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龙陵县15家电梯维保单位共计30余人参加了全市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业务提升培训。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设备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年初制定了特种设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截至目前,全县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7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4户次、特种设备517台套,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33份,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隐患121条。
(三)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4月,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再一次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范围内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电梯维保单位9户,对应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7家,检查电梯58台,督促维保单位完成隐患整改9条、电梯使用单位完成隐患整改14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目前该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通过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督促全县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四)开展医疗机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安排,从4月份到8月份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4月份,对全县范围内10个乡镇,18家医疗机构特种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共计11家医疗机构,在用特种设备53台,其中电梯22台(套)、压力容器26台、锅炉5台,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8条隐患,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
(五)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上级部署安排,从4月份开始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县范围内2户燃气管道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隐患3条。下一步,将持续督促燃气管道企业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燃气压力管道“带病运行”,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规意识、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风险时有凸显。二是监管人员力量有限,人机矛盾突出,人员素质还不适应日益增加的特种设备数量和技术复杂化情况。三是检验机构工作滞后,不利于日常监管工作的开展。四是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员未达到市级要求,目前录入率为81%。
四、下步打算
(一)继续对市场监管部门城镇燃气安全保持高压整治。一是强化日常监管,保证充装站储罐、压力管道和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运行,确保充装设备安全;二是紧盯气瓶充装环节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违法充装行为。
(二)深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2024年底完成全县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工作。
(三)持续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好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特种设备不出现安全事故。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