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407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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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2024〕-1)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截止2024年7月9日,全县2023年度应报内资企业4118户,已报4033户,年报率97.94%;应报农民专业合作社380户,已报379户,年报率99.74%;应报个体工商户24094户,已报24053户,年报率99.83%。
二、工作方法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一把手”工作机制。县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年报公示工作,局主要领导每周关注年报公示工作进展,在各类工作会议上强调年报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并亲自到基层督查调研。各分管副局长也把年报公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开展督查调研,及时督促年报工作。
(二)早安排早部署。印发《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成立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报公示工作计划,尽快安排布置年报公示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训。宣传培训是推动年报公示工作的重要手段,继续开展内部人员和企业联络员的培训工作,截至2024年6月,全县共培训市场监管系统内部人员1期39人次;企业联络员培训8期64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58份;上门宣传服务4586户次;通过手机发布信息1896条;发布微信信息267条。
(四)开展全方位指导服务。在开展年报公示工作中,采取了全方位的指导服务,帮助经营主体办理年报公示。一是企业监管口和注册窗口互联互动,对未年报的经营主体采取了提醒制和互相通报制;二是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推行电话通知、短信提醒、微信宣传、“上门服务、代办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多形式的服务。同时对不开展经营活动能查找到的经营主体指导其办理注销登记。
(五)推行三项制度。在开展年报公示工作中,推行了三项制度,三项制度的推行,形成了年报公示工作的措施:一是推行年报工作周分析月通报制度。县局对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年报公示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每周分析、每月通报制度,各市场监管所形成了“比进度,学先进”的氛围。二是推行年报公示工作末位谈话通报制度。从4月份开始,县局对年报公示工作月通报排名末位的乡镇市场监管所,视情况进行约谈,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三是推行年报公示工作督查制度。县局根据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对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开展督查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经营主体年报公示自觉性差,对不年报的后果认识不到位,导致各乡镇市场监管所需投入大量人力督促年报。二是一些经营者忽视了经营主体自身应对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时性负责,存在年报中随意录入数据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开展好经营主体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二是继续强化年报公示宣传工作。三是加大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和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做好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四是做好协同监管、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工作。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