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3-04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龙陵县2023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精准监管,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落实。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对县城区内餐饮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
一是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提供县城区内餐饮经营户名册,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开展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控工作。二是结合我局正在开展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对县城区内所有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向餐饮经营户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建议餐饮经营户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二、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检查
在元旦、春节期间,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销售企业烟花爆竹是否严格履行进出货物查验、登记制度;产品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产品是否按规定要求标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计数类产品是否存在计数情况标注不清、标注模糊的情况,是否存在标注的产品数量、规格、重量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况;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类产品,对检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企业34户,36个品种种类。发现存在问题企业6户,问题产品3户。抽样送检2个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个批次,对不合格的1个批次烟花爆竹产品进行立案处理,处罚款0.16万元。
三、开展广告行业排查治理
根据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县内从事广告喷绘的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一是认真筛查,摸清底数。通过对辖区内广告经营户进行登记系统查询,涉及的个体工商户共47户,企业115户。二是实地检查,宣传到位。组成5个工作组对县城区内所有相关经营户进行排查,通过排查走访,共有17户广告经营户涉及广告喷绘业务,在检查过程中向广告经营户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并告知其履行好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下一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足本职,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落实。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