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3-032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3-03-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根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山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保市监发〔2023〕7号)工作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振消费信心”主题,通过现场宣传、法律咨询、执法检查、畅通维权渠道等形式开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开展此次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情况如下:
一、开展现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一是在县城区城南农贸市场设置宣传台,通过现场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宣传单、宣传品,展示假冒伪劣产品、播放宣传短片、实例解说、现场法律服务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及消费维权意识;二是工作人员通过进市串巷、走街入户,向沿街商户发放诚信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宣传材料,督促经营者做到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振消费信心,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群众各类咨询50余次。
二、开展普法活动,树立维权意识
以“普法强基补短板”和“三进市场主体”为切入点,开展“消费大讲堂”“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农村”等宣传服务活动,“零距离”开展惠民服务、政策宣传、科普讲座,贴近群众解决消费纠纷,将宣传与服务延伸至基层,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共计开展进社区、校园、农贸市场等宣传10余场次,组织法律宣传3次。
三、开展部门联动,高效维权置
联合县消费者协会理事单位、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公益律师等,即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与举报,化解消费纠纷,全方位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便捷、安全、高效的维权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汇总分析投诉举报数据,综合研判辖区内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市场主体和行业,对2022年度投诉举报较多的市场主体进行了约谈,前移消费维权关口。
四、开展专项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以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为突破口,坚持市场监管执法融入到为民服务中,体现到消费维权上,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商场超市、药品零售店、餐饮店、建材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建材,以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及商标侵权行为等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0余户,发现问题10余项,均按程序进行了处置。
五、开展快速检测,强化食品安全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验”活动,在县城区城南农贸市场设立快检台,对群众提供的蔬菜、水果、食用油、熟肉制品等食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当场反馈检测结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共计检测121批次,其中,1个批次不合格。
六、开展集中销毁,提升警示震慑
“3·15”活动当天,对一批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无公害集中销毁,此次集中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为近期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的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药品、日化用品等日常民生用品,此次活动的开展警示了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丰硕成果,营造了打击制假售假的良好市场氛围,切实保护了广大市民的合法利益。共计销毁假冒伪劣产品1.2吨,货值3万余元。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筑牢经营者诚信安全底线和消费者维权意识能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下一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为契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助推龙陵经济高质量发展。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