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2-112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我县市场主体证照管理水平,释放发展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安排部署,各乡镇市场监管所依据部门职责,对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0日,我局在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检查经营户71户,检查发现无证经营26户,检查发现有证无照经营13户,检查发现无证无照经营28户,引导办理营业执照41户,开展宣传活动19次,发放资料251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1次。
二、工作方法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全局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二是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所有经营户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检查台账并与登记系统进行比对,确保辖区内经营户做到应登尽登。
(二)广泛宣传,畅通举报渠道。一是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积极宣传引导,鼓励经营者主动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营造有证有照经营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三)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整治、审慎包容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一是对具备条件,且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等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积极采取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引导经营者整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促进经营合法化;二是对大众创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加强教育,引导其办证办照,帮助其合法经营,促进社会就业;三是对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社会危害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坚决依法查处。
三、存在问题
(一)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仍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许可证过期现象。
(二)乡镇农村购买力低,客观上个体经营户经营难、变化快,随时有无证无照经营出现,查处工作量大。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