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1-07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推广使用国VI标准成品油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云能源油气[2021]102号)工作要求, 2021年6月21日至7月2日,由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联合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陵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对龙陵县流通领域的成品油经营单位和加油站开展2021年上半年推广使用国VI标准成品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开展此次专项检查,采用随机抽选、实地检查、查阅台账的方式开展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检查加油站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标识标牌是否已使用国VI标准车用汽油、国VI标准车用柴油;加油机计量器具是否按时进行检验并合格等内容,并收集成品油质量不合格、走私油等投诉举报线索。检查中,共对象达镇、勐糯镇、腊勐镇、龙新乡、平达乡、碧寨乡6个乡镇11户加油站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其中5户加油站有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无质量和计量制度;1户加油站现场未能提供成品油检测合格报告。对检查中当场发现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加油站及时进行整改。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