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18-113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18-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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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网剑行动”的通知》(保质监局发(2018)40号)工作要求,为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假冒伪劣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了相关整治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目前共有6户企业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别是龙陵县天潭饮料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县勐糯复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县繁昌木材加工厂、龙陵县化肥厂、龙陵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摸底调查。我局对以上6户企业进行了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自建电商销售平台和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情况摸底调查,核查结果为以上6户企业均未自建电商销售平台,也都未通过第三方销售平台销售工业产品。
(二)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通过各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我县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大与生产企业的沟通,强化对侵权假冒线索的反向追踪,深挖并清理生产加工侵权假冒产品源头,切实维护我县优质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公示,谁处罚、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将涉网企业的抽查检查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作用,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严厉查处企业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