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09_B/2018-052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其他领域 发布日期 2018-05-2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质量监督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通报

2017年以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贯彻落实质量强县工作要求,抓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对全县获证6户企业做到获证企业监管全覆盖,企业整改率达100%,县内无无证生产企业。根据《关于报送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的通知》(云工信(2018)191号)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开展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开展淘汰落后产能水泥专项整治

全县共有水泥行业生产企业1户,即龙陵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龙陵县黄草坝工业园区(320国道旁),距县城12公里,有1条φ4.3×64m新型干法窑,2台φ3.8×13m带辊压机水泥磨,配建4.5MW低温余热发电系统,2个10万吨熟料大库,6个2万吨的水泥,总投资约10亿元。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XK08-001-01245,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36626109326。目前,公司生产的水泥品种为P.O42.5级水泥和P.C32.5R级水泥2个品种。

(二)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一是由龙陵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地条钢专项整治小组,认真在全县辖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2户有工频炉和中频炉的冶炼企业分别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生产地条钢的行为,其设备主要用于铅锌冶炼和工业硅冶炼,并督促相关企业进行了自我承诺。二是对市场上销售的钢材进行检查,对部分企业销售的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抽样送检,送检样品4批次,通过检验结果均为合格。三是积极拓展群众举报渠道,加强对钢材经营单位监管,坚守底线,坚决杜绝“地条钢”的销售行为,2017年以来,我局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电话。通过整治,有效地规范了全县钢材销售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措施

(一)摸清底数。全面排查需获证生产企业底数,对我县需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再次进行摸底排查,厘清底数,核实已建成、改(扩)建、在建水泥企业底数,摸清变动情况,并逐一填写上报了《2017年水泥产品获证企业统计表》、《2017年水泥产品无证企业统计表》。

(二)狠抓落实。严格落实获证企业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检查,对不能满足取证时生产条件等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获证企业,依法依规注销企业生产许可证。

(三)强化服务。结合证后监管,进一步主动服务企业,全面了解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的同时,在获证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强企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抓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引导企业遵守产业发展政策,诚信经营,帮助企业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创新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创造更多的品牌。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