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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03_Z/2016-110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其他领域 发布日期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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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为切实做好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监督管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保山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工商竞争字〔2016〕1号)相关工作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以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工作目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规及规定,重点是对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以及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行为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一是没有发现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配电箱、变压器等用电设备;强行向用户收取用电预付款或用电押金;强制用户购买用电保险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施工企业的用电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滥用农网改造中的独占地位,强制农民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和滥收费用等;二是没有发现供水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水泵、阀门、水管等设备;强制用户购买水表或强行要求用户更换智能水表;三是没有发现供气部门强制他人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限定他人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燃气灶具;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或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气底度费等;四是没有发现交通运输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者参与保价运输;强制用户到其指定的售票点购票并收取费用;五是没有发现学校、医院等商业部门贿赂等情份况;六是房地产中介市场上没有发现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霸王条款,违规销售,非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七是对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及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

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截止6月20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检查市场14个次,检查公用企业等经营户24户次。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暂未发现有违法行为发生。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