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2-0614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2-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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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坚持化妆品监管“全国一盘棋”理念,主动出击、及时发现化妆品潜在的风险隐患;以提升化妆品监管执法能力为突破口、强化化妆品监管主体合力;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大对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不良反应监测为支撑,严防严控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领域2022年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辖区内共有化妆品专营企业51户,兼营经营企业646户,美容机构268户,美发机构232户,宾馆酒店226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工作重点。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2022年龙陵县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对化妆品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加强日常监管。我局始终将化妆品监管列入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对法规文件明令禁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的不合格化妆品、假冒化妆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化妆品、儿童及特殊化妆品、《保山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承诺书》中“十个不经营使用”的常见违法行为等加强日常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5台次,检查化妆品专营企业28户次,兼营经营企业192户次,美容机构10户次,美发机构13户次,宾馆酒店15户次。
(三)突出专项整治。以化妆品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支持监测哨点持续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共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1份。
(五)强化监督抽检及后处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样电视电话会精神,严格按照《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共检查化妆品60余批次,完成化妆品抽样4批次。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经营使用环节案件的查办力度,截至目前,共收集案件线索2条,对1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七)加强科普宣传。一是积极组织学习、开展培训、宣传颁布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化妆品经营活动主体责任,要求经营企业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使用科普,以2022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精心组织谋划,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组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机构专家,根据季节、使用人群等因素开展专题性、季节性科普,提升公众的科学用妆知识、安全用妆意识和防范假冒化妆品常识。共召开各种培训会议2场次,培训人员75人次;开展现场宣传2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三是公布本部门监管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并及时答复或者处理。四是推广、普及、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APP。五是充分利用微信平台、QQ群等载体宣传药品法律法规。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监管基础薄弱。机构改革后,我局仅有1个股室3名执法人员从事化妆品监管和稽查,而且其中还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基层市场监管所中监管人员均为兼职,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没有接触过药品监管工作,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二)监管形势复杂。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点多面广、任务繁重,安全风险隐患较大。
四、2022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强化专项整治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高风险品种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问题发生。
(三)建立协调配合长效机制。进一步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化妆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实施集中整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
(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抓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化妆品安全监督的主动性。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