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2-030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安发〔2021〕11号)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燃气灶具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此次燃气灶具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如下:
开展此次燃气灶具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燃气灶具销售经营户10户,检查燃气灶具40余台次。经检查,以上燃气灶具销售经营户都存在进销售台账不规范的问题,其中有1户燃气灶具销售经营户销售的4台燃气灶无生产许可和3C认证标识,执法人员已要求经营者认真完善进销货台账,并责令对其无生产许可和3C认证标识的燃气灶进行下架退货处理。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