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0-1021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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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冲击和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立足职能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保市场主体”任务,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做出积极贡献,现将2020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需求导向,助力稳渡难关激发市场活力
1.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
(1)深入贯彻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保政发〔2020〕12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6条措施的意见》(龙政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成立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疫情防控专班,针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宣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码合一工作的通知》(〔2020〕—108)文件要求,我局已于7月31日前全面完成各类市场主体“两码合一”工作,全部撤下原“出入码”“云南健康申报”码,张贴新“云南健康码”。严格落实《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2020〕—104)要求,一是要求市场经营主体工作人员、售货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二是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晨检登记。三是严格落实“健康码”扫码出入登记;四是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
(2)全力服务各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坚持疫情防控与服务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立足职能,加强服务引导,落实监管责任,加速推进各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营业。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行业帮扶指导。做好市场监管相关领域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认真执行《保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帮扶指导的通知》要求,分类施策,科学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精准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反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落实“四个严格”主体防控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商场超市复市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农贸市场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餐饮服务业复业防控措施。截至目前,我局主管183户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其中:药店82户,农贸市场3户,商场超市9户,宾馆酒店5户,个私企业53户,餐饮类企业31户,复工企业累计实到岗人数681人。全县累计个体户复工复产3413户,其中:宾馆酒店127户,副食品店661户,药店108户,餐饮业763户,其他个体经营户1754户,复工个体户累计共到岗8607人。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局紧紧围绕“四个重点,四个推进”目标要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精准发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发展。截至2020年10月,全县共有私营企业1925户,与去年同期的1642户相比增加了283户,增长率为17.23%;内资企业226户,与去年同期的217户相比增加了9户,增长率为4.1%;农民专业合作社433户,与去年同期的458户相比减少了25户,减少率为5.46%;个体工商户13842户,与去年同期的10935户相比增加了2907户,增长率为26.58%。
3.积极推行“多证合一”改革,确保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实施了“多证合一”,整合了20个部门的登记备案事项。截至2020年8月,全县共发出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580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持照率为98.99%;发出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12385份。
4.积极落实“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部门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企业开办时间则法定时限的15日、20日、30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并在县政务大厅设立了企业开展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
5.积极开展股权出质登记,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根据《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我局认真做好股权出质登记工作,鼓励企业拓宽出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支持探索企业出资方式,鼓励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对申请以股权出质登记的,依据相关规定,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2020年以来,截至2020年10月,我局共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4户,出质股权数额11070万元,被担保债权数额33238.09万元;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5户。
6.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分类指导、精准帮扶,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有序引导其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对防疫一线所需持续畅通绿色通道,主动跟进对接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增强前瞻性,对疫情期间涌现的新产业、新业态,加大政策集成,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要求,落实小额贷款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保障稳就业,有效缓解个人创业就业与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困难等问题,2020年共扶持个体工商户40户,小微企业累计获得创业担保贷款600万元,带动就业人员125人。
(二)严守阵地,强化监管执法整治市场秩序。
1.监管与服务并重织密疫情防控网。结合《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将县城区划成五个片区,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组成五个执法检查工作组,每日继续在县城区组织开展全覆盖式执法检查。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做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2.各类市场主体检查情况。截至2020年10月,我局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860人次。累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4650户次。其中:累计检查餐饮经营户720户次;累计签订《餐饮服务单位承诺书》620份;累计检查药品经营户318户次;累计发热、咳嗽人员购买药物4675人次。累计发放《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提醒告诫书》425份;累计发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 保护自己和他人》宣传资料2085份。累计接收12315消费投诉举报19件,办结17件,其中:商品质量问题类投诉4件,价格问题类投诉11件,服务问题类投诉2件,其他类投诉2件。立案查处4件,结案4件,罚款1.2万元。累计开展野生动物市场经营场所检查191个次;累计检查大米生产企业2户次(龙稷精米厂、德荣精米厂),对各乡镇大米经销商检查后均未发现各类米种有加价行为。开展进口冷冻肉制品及海鲜专项检查,共对全县64户冷冻食品批发部、超市、海鲜店、餐馆中,排查到涉及销售厄瓜多尔冻虾、泰国、美国、国产等64户企业的冻肉制品、海鲜等库存:3000.3KG,零售1360.55KG。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疫情原因,消费端尚未完全恢复,消费明显不足,第三产业市场主体经营存在一定困难;二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生存压力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主动服务,营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二是加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工作“六保”任务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市场监管工作任务清单》落实,确保小微企业切实享受政策。三是持续开展“送政策、帮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专项行动。加强调研、听取企业诉求、解决企业难题,积极做好企业引导和跟踪服务。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