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76-7/20260518-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6-05-18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持续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资质证照、信息公示、食材贮存、加工制作、环境卫生等重点问题,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隆阳区某企业未取得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备案即提供平台服务案
2026年4月8日,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查实保山某企业未取得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备案即提供平台服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施甸县某蛋糕坊存在多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2026年4月21日,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查实某蛋糕坊加工间环境卫生脏乱差、未按要求贮存食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龙陵县某餐饮店在外卖平台上未真实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案
2026年4月14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中现场检查发现,某餐饮店在美团外卖平台和淘宝闪购平台上公示的菜品名称为“蟹肉棒”的食品,经查验,该预包装食品的名称为“模拟蟹足棒(速冻生制)”,主要配料为:鱼糜、水、小麦淀粉等。在外卖平台上公示的菜品名称与产品实际名称不一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