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4102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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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整治肉类产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根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销售肉类产品排查整治的通知》工作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认真组织开展市场销售肉类产品排查整治工作,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销售肉类产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开展此次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为涉嫌肉类产品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经营;猪牛羊等牲畜产品注水销售问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肉类产品并主观恶意混淆售卖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冷藏冷冻肉类产品贮存、销售不规范,调理肉制品(牛肉卷、羊肉卷)非法添加鸡、鸭动物源性成分等行为。
二、主要措施做法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把肉类产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确保日常监督检查到位、法律法规宣传到位、食品经营者自查到位,消除监管盲区,切实防范风险隐患。二是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检测易非法添加其他动物源性成分、肉类非法注水、以风干鸡肉鸭肉冒充风干牛肉等高频次易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加强案件查办。通过监管执法、监督抽检和群众投诉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核查处置,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向肉类产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适时向消费者发布肉类产品风险提示,普及肉类产品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取得成效
开展此次排查整治行动以来,共出动做法检查人员150余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30余个次、排查检查肉类产品经营户180余户次,检查肉类产品300余个次,立案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经营生猪肉品违法行为6起,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经营的生猪肉350余公斤。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