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406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集中治理工作。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龙陵县共有药品零售企业128户(零售连锁企业93户,零售企业35户),其中药品零售企业中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的企业48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一是根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印发《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具体措施、工作进度等。二是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梳理本辖区涉及网络销售药品的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网络监测等相关信息,建立相关经营主体台账和问题清单,细化任务分工,确保目标清晰。
(二)运用多种检查方式,开展集中治理。一是督促辖区内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认真履行备案和报告义务,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开展经营。二是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或资质过期、不合规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三是坚决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假药劣药以及禁售药品行为,对销售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超低价销售高值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跨境进口非法药品等情形予以重点检查。四是加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处方药合规销售行为的监管,督促指导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与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五是加强对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未履行风险警示及告知义务、未按要求审核处方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六是加大对辖区内发布药品信息的饿了么、美团等平台的指导,督促其严格审核所发布的药品信息内容,督促其对评论区等可能导流的信息发布途径进行监控,对有误导倾向的药品不良信息进行清理。七是督促药品网络销售者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做好药品零售配送“最后一公里”的质量管理。
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42户次,对1户展示信息不准确的企业进行约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继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特点,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治理,引导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持续合规经营,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