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2-0402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2-04-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保障2022年元旦春节、全国和全省“两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及活动期间药品安全,自2021年12月31日开始至2022年4月10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开展此次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印发《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以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强化零售药店落实“哨点”措施、强化薄弱环节监管、主动出击严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为重点任务,以疫苗、医用口罩、儿童护肤品等重点品种,以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消费环境。二是组织零售药店签订《承诺书》,零售药店对疫情防控作出七项承诺。截至目前,共签订《承诺书》123份。三是召集零售药店负责人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提醒会,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未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行为进行工作提醒。截至目前,共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提醒会1场次,零售药店负责人、连锁药店店长、区域经理共48人参加会议。四是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的供货方资质、购进单据及验收、储存运输、销售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销售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28户次,检查医疗机构38家次,发出监督检查记录48份,提出整改意见82条。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