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40605-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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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宣贯,持续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根据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5.25爱肤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云药监测与评价函〔2024〕39号),以及《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2023〕—27)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安全用妆,法治同行”为主题,围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深入社区、医院、学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2024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现将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4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2024年“5.25爱肤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成立了“5.25爱肤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科普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为开展好活动做了充分的准备。
二、 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宣传周的主题“安全用妆,法治同行”,结合龙陵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科普讲座、法律法规宣贯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举办培训、播放科普宣传视频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经营企业、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和活动影响,提升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效果。
三、 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一是举行启动仪式。5月24日上午9:00,由局领导在龙陵县鑫都时代广场开启活动周启动仪式,同时在媒体平台播放宣传周主题宣传片和科普宣传片,围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开展宣贯。
二是开展现场宣传。5月24日启动仪式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哨点医院、化妆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龙陵县鑫都时代广场开展主题为“安全用妆,法治同行”的2024年“5.25爱肤日”化妆品安全科普现场宣传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宣传重点,围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及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等开展宣传,通过设置法规咨询台、皮肤科专家咨询台、义诊服务台等,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化妆品知识、免费提供咨询、免费量血压测血糖、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向现场群众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营造全民关心、关注化妆品安全的氛围。在现场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化妆品科普宣传资料6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布袋300个、纸巾600包等。
三是举办科普讲座。活动期间,共举办科普讲座1场次,围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等开展宣贯,通过科普讲座,普及了化妆品相关知识。活动期间,共有35人参加了科普讲座。
四是运用新媒体宣传。在商场、超市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用妆,共治共享”主题宣传标语,在哨点医院、县政务中心显示屏播放主题宣传片和科普宣传片。通过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公众号等方式进行“5.25爱肤日”主题宣传。
五是开展面对面宣传。5月2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走进辖区化妆品专营店、药店、美容美发机构、社区,将科普宣传材料放置于收银台、阅览区等处进行科普分发,并向店内员工、顾客、群众讲解化妆品的定义、外包装标签等知识。
六是开展化妆品非法添加快检。运用快检技术开展化妆品非法添加检测,以辖区化妆品专营店为重点场所,祛斑美白类等问题多发类产品为重点,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快筛试剂盒按快检操作步骤进行现场快检。此次检测化妆品涉及国产祛斑美白类化妆品2批次,结果为阴性。同时,积极向化妆品经营企业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化妆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