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1-080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现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和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附件1: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附件2: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