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1-111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适用范围
拟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三、受理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四、申请条件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目录
详见附件。
六、办理基本流程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结果送达
直接领取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875-6128597
投诉地址:龙陵县龙山镇兴农路下段延长线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