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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3-0428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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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23年第4号)

“五一”节将至,节日期间旅游人数及公众聚餐、购买食品将明显增多,且近期持续高温,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提示:

一是预防野生菌中毒。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旅游景区供餐单位,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立即送医。

二是预防野菜、野果中毒。在享用原生态天然美食时,要把握好食用量,不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野菜”,也不要到园边田头随意采摘不认识的野菜食用,避免误食有毒植物引起中毒。

三是预防马铃薯、四季豆中毒。马铃薯应储藏在低温干燥阴凉的地方,不食用发芽的土豆和变色土豆制作菜肴,发芽或变色的土豆含有大量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中毒。生的四季豆中含有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两种毒素,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四季豆一定煮熟煮透方可食用。

四是预防亚硝酸盐中毒。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随着气温升高,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请谨慎食用。

五是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由于夏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认真打扫并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尘、防虫、防鼠等工作;成品、半成品、直接入口食品应当生熟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制作用具、餐具、砧板、容器等要生熟分开,用前消毒,用后洗净;烹调制作食品时烧熟煮透,使食品的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制食品时,将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或在8℃以下冷藏(或冷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加工操作。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家庭聚餐食物最好现制现吃,外出就餐要选择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等级较高的饭店,慎用生菜凉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是谨慎消费白酒。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选购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严禁对外出售。

七是积极制止餐饮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措施、做好科学备餐,细化节约举措、引导合理点餐,创新服务方式、倡导文明消费,争做抵制浪费的“推动者”;单位食堂要争做珍惜粮食的“带动者”;广大消费者要做抵制餐饮浪费行为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争做“光盘行动”的“践行者”。

节假日期间要避免暴饮暴食,倡导健康饮食。当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症状时,应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治疗。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保留剩余食品样品,使其维持原状,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