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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3-021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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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春季开学食品安全提示(2023年第2号)

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县学校及广大师生作如下提示: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

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在食堂重新启用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密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以下方面: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要紧盯隐患问题整改,确保在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严格餐饮食品安全过程控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食品安全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加强人员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

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

加强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

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

三、培养健康文明节约的饮食习惯

学生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公勺公筷。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自觉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