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19-1122006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保山市工作方案》(保污防办发〔2019〕14号)要求,我镇对辖区内固体废物存放点进行了排查,通过排查我镇共发现固体废物问题点位1个,2019年8月29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工作人员和龙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再次对问题点位进行了核实,经核查云山社区二关岔路口固体废物点属于问题点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问题点位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云山社区位于龙陵县城南边。东与大坪子社区相近,南与德宏芒市镇一邱田比邻,西与新下寨村接壤,北与赧场社区相接,距县城2公里。全社区共辖13个村民小组,1064户3020人。辖区内最高海拔1750米,最低海拔1530米。二关路口固体废物点位于云山社区至德宏320国道沿线,距离云山社区2公里。固体废物的类型为木料厂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垃圾堆放面积约为500平方米。
二、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郑世忠 龙山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组 员:王广强 镇人居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周星萍 镇人居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姜俊昌 云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胡士安 云山社区副主任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废建筑材料堆放点距离320国道较近,容易对人居环境造成影响。
(二)整改措施
1.禁止在云山社区二关岔路口堆放建筑垃圾,并清理拉运到县级建筑垃圾场;
2.根据堆放点废弃建筑材料堆放高度,合理清运,恢复平整并及时插放禁止乱到建筑垃圾标语,严禁废弃的建筑垃圾继续延伸;
3.对存放于云山社区二关岔路口废弃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清理过后对废弃物存放点位采取措施进行平整被恢复。
(三)整改期限
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29日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