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19-1122005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碧寨乡人民政府关于梨树坪社区渡口固体废物点
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根据保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保山工作方案》(保污防办发〔2019〕14号)要求,我乡对辖区内固体废物存放点进行了排查,通过排查我乡共发现固体废物问题点位1个,2019年8月26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工作人员和碧寨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再次对问题点位进行了核实,经核查梨树坪社区渡口固体废物点属于问题点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问题点位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基本情况
梨树坪社区位于怒江峡谷西岸,依山傍水。东与施甸县隔江相望,南与三家村比邻,西与龙新接壤,北与碧寨村相接,距县城89公里。全社区共辖14个村民小组,513户2237人。辖区内最高海拔2150米,最低海拔650米。渡口固体废物点位于梨树坪社区至红旗桥道路沿线,距离梨树坪社区3.5公里。固体废物的类型为大棚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垃圾堆放面积约为120平方米。
二、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周昌省 碧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员:杨云环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京波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郭章新 梨树坪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恩平 梨树坪社区监委会主任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废建筑材料堆放点距离怒江较近,容易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未设置挡土墙。
(二)整改措施
1.禁止在梨树坪社区渡口堆放建筑垃圾,并寻找新的符合规范的堆放点;
2.根据堆放点废弃建筑材料堆放高度,合理设置堆放点局部地段挡土墙,严禁废弃的建筑垃圾流入怒江;
3.对存放于梨树坪社区渡口废弃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清理过后对废弃物存放点位采取措施进行植被恢复。
(三)整改期限
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27日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