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50520-00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金溪路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自然法宣审批股
邮编:67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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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龙陵县闽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硅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龙陵县闽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元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4年9月27日取得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编码:2409-530523-04-01-759084。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17894.20m2,本次建设利用面积占地14945.0m2,剩余的2949.20m2为预留土地(不纳入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建设仓库1座、硅渣厂房(生产车间)1座,布置破碎、筛分、人工智能分选机等设备,形成年处理5万吨硅渣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1万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以及装修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表土临时堆放以及场地、道路施工作业等过程,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定期洒水降尘、加盖防尘布、清洗车辆等措施,可有效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THC、NOx、SO2,装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产生量均较小,通过车辆限速、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燃油废气和装修废气经自然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来自混凝土养护、车辆清洗等过程,主要污染物为SS,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废水还含有少量油污,经单独设置的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运输车辆车轮清洗,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卫生间,生活污水主要为少量洗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噪声、设备安装调试噪声,源强声级值在80—105dB(A)之间。项目夜间不施工,通过优化施工布置、定期维护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可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项目开挖土石方量较少,可全部用于绿化覆土,无弃渣产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设备包装废弃物、建筑施工废弃物等,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运输扬尘、车辆尾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设置1条破碎生产线、3台分选机,破碎生产线原料仓封闭,设收尘口收集含尘废气,粉尘来自破碎及分选工段(均密闭),通过引风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由于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有其他生产企业,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7.1条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气筒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粉尘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约为0.84t/a、0.155kg/h、9.7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产品装卸及堆放过程及车间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采取仓库密闭、地面硬化、封闭式皮带输送等措施后,原料堆场粉尘、产品装卸及堆放粉尘、破碎及分选工段未被收集的粉尘,颗粒物厂界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输车辆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CHx,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定期洒水降尘,车辆尾气及运输扬尘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加强地表水污染治理工作。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项目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不产生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及冲厕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处理工艺为“A/O+膜过滤(填料生物膜)”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冲厕、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冲厕和场地绿化,不外排。 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经管道输送至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的水池,用于该公司的循环冷却水,不外排。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放矿机、鄂破机、振动筛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声级值在70—90dB(A)之间。环评预测,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内部培训等措施后,运营期项目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4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炼钢用脱氧剂外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约、含油抹布,通过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运至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