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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索引号 66829322/20241125-00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4-11-2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2024年11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金溪路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自然法宣审批股

邮编:678300

联系电话:0875-6128408 (兼传真)

电子邮箱:llxhbjbgs@126.com

项目 名称

云南龙炬(一期)3万吨/年工业硅渣深度处置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羊圈坪子

建设单位

云南龙炬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元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于2024年6月17日在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备案号:2406-530521-04-05-184245。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租用云南宏龙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新建硅渣磨粉生产线1条,设计年产3万吨超细硅材料。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为5800m2,其中生产厂房4600m2,辅助及办公管理区用房约1200m2。项目依托租用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厂房改造,只安装生产设备,并对供排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万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租用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无土建工程,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厂房已建化粪池处理;废气主要为设备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烟尘等,焊接操作位于车间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等措施进行控制;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包装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粉筒仓内硅粉成品装卸粉尘;破碎、筛分、光选、球磨及混配过程产生的粉尘。

有组织废气:原料破碎、筛分、光选、球磨及混配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DA001)排放;成品粉筒仓粉尘(1#)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DA002)排放;成品粉筒仓粉尘(2#)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DA003)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原料堆存区物料装卸、成品堆存区成品装卸、破碎、筛分、光选、球磨、混配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采取封闭料仓,原料装卸点设置喷雾除尘装置等措施后排放。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输车辆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及CHx,经自然扩散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2.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要求,回用于场地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S,经6m3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光选机、球磨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声级值在75—85dB(A)之间。环评预测,通过采取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加装减振垫、配置消音器等措施后,运营期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车间沉降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水泥厂。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公众参与情况

无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