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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索引号 66829322/20241120-00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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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保山何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0.45万吨塑料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合理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山何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0.45万吨塑料筐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龙塘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层钢架结构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540㎡,购置6台注塑机、1台破碎机、1台搅拌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厂区道路、供电等公辅设施。建成后达年产0.45万吨塑料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保山何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所在地: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邦别社区村民委员会龙塘

邮编:678309

联系人姓名:何大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华春苑16幢1单元1131号

邮编:650206

联系人姓名:徐昆丽

联系人电话:0871-68017026

邮箱:507441740@qq.com

四、公众意见调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详见附件—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保山何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