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30619-0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环保 投资 (万元) | 建设 地点 | 环评 类型 | 审批 时间 | 审批 文号 | 备注 | ||
序号 | 书 | 表 | |||||||||
1 | 龙陵县平达乡死人垭口硅石矿普查临时性探矿建设项目 | 龙陵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 | 勘查区由34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3.5901km2,采取槽探、坑探方式对V1、V2矿体进行冶金用脉石英勘查,完成地形、地质、水工环测量工作,配套建设临时工棚、施工便道、临时排土场、沉淀池、截排水沟及生态恢复等工程。 | 732.08 | 35.63 | 保山市龙陵县平达乡 | √ | 2023/6/19 | 龙环发〔2023〕17号 |
联系电话:0875-6128408 (兼传真) 电子邮箱:llxhbjbgs@126.com
关于龙陵县平达乡死人垭口硅石矿普查临时性探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龙环发〔2023〕17号
龙陵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刘海燕,证号:20210503553000000003)编制的《龙陵县平达乡死人垭口硅石矿普查临时性探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龙陵县平达乡,地理坐标:东经98°48′45~98°50′06″,北纬24°17′27″~24°18′54″。项目于2022年11月28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码:2211-530523-04-05-944406。本项目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勘察面积3.5901km2,勘查区由34个拐点坐标圈定,采取槽探、坑探方式对V1、V2矿体进行冶金用脉石英勘查,完成地形、地质、水工环测量工作,配套建设临时工棚、施工便道、临时排土场、沉淀池、截排水沟及生态恢复等工程。工程总投资732.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63万元,勘查期5年。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地点、规模、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龙陵县平达乡死人垭口硅石矿普查临时性探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勘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凿岩、场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槽探土石方临时堆放点淋滤水经截排水沟排入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工作面洒水降尘;降雨前施工便道、临时排土场淋滤水产生量经截排水沟排入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PD1地下涌水采用“絮凝沉淀”等工艺,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优先回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其余通过箐沟排入绿根河。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勘查期来自表土剥离、槽探与堆放场、坑探掘进与排土场、道路运输的扬尘呈无组织排放,采取洒水降尘、篷布遮盖、探坑采用湿法凿岩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燃油废气采用优质燃油、合理安排机械使用时间,经自然扩散、稀释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坑探爆破委托当地民爆企业负责,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三)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勘查区域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点,勘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度为85~90dB(A),采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勘查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固体废物管理。勘查期固体废物槽探表土采用编织袋收集堆放于槽口边缘用于后期覆土回填;探槽开挖土方量堆放于探点周边用于后期工作面回填;坑探土石方堆存于临时排土场用于生态恢复,不产生永久弃渣。生活垃圾产生量、厨房泔水产生量、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安乐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后作为临时排土场植被恢复施肥。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后运至临时排土场堆存。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收集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保护生态环境。项目勘查工作区为临时占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资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勘查作业不改变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在严格落实好土地恢复措施,勘探完成后及时整理场地,严格落实好土地恢复措施,对扰动土地进行覆土回填、压实,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勘查区活动空间大,勘查工作区范围小,勘查工作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加强对勘查人员教育和管理,严禁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石等流入箐沟汇入绿根河、岔河水库,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