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3-0317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文号 | 浏览量 |
公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金溪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自然法宣审批股
邮编:678300
联系电话:0875-6128408 (兼传真) 电子邮箱:llxhbjbgs@126.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环保 投资 (万元) |
建设 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 文号 |
备注 |
||
序号 |
书 |
表 |
|||||||||
1 |
龙陵县华益废旧汽车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厂建设项目 |
云南凯风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龙陵县华益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原水泥预制品构件加工生产项目用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19678.9㎡,总建筑面积10730㎡,拆除现有部分厂房设施,新建拆解车间5400㎡,扩建仓库2400㎡,依托原项目产品堆存区作为报废车辆停放区2930㎡,配套建设综合楼、危废暂存间、停车场、供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环保工程。 |
3230 |
110.6 |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黄草坝村新塘房 |
√ |
2023/3/17 |
龙环发〔2023〕2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关于龙陵县华益废旧汽车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龙环发〔2023〕2号
龙陵县华益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由云南凯风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张树军,资格证书编号:201905035530000003)编制的《龙陵县华益废旧汽车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龙陵县龙新乡黄草坝村新塘房,地理坐标:东经98°44′56.329″,北纬24°37′22.028″。项目于2022年6月21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6-530523-04-05-305076,项目性质为新建,不新增用地,利用原水泥预制品构件加工生产项目用地进行建设,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占地面积为19678.9m2,总建筑面积10730m2,拆除现有部分厂房设施,新建拆解车间5400m2,扩建仓库2400m2,依托原项目产品堆存区作为报废车辆停放区2930m2,配套建设综合楼、危废暂存间、停车场、供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环保工程。设置1条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年拆解能力达1.5万辆、拆除回收量24700吨/年。项目总投资3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6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龙陵县华益废旧汽车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冲洗废水,与施工人员清洁废水经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降尘洒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气,采取限速行驶、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可有效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为短暂性、流动性的声源,采取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维护检修、规范运输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绿化吸收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为现有部分厂房拆除及新建项目废砖、混凝土、废钢筋,设施安装产生包装箱、边角废料等,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不产生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拆解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后暂存于中水回用池,全部用于绿化及降尘,不外排。
重点防渗区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渗+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厚人工材料,耐酸性、耐碱性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同时采取隔油措施,设置隔油防渗层。一般防渗区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渗,同时采取隔油措施,在地面涂刷具有耐磨性能的防油渗涂料。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处理,有效防止项目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拆解工作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挥发性有机废气、粉尘、硫酸雾、食堂油烟、异味、汽车尾气等无组织排放,采取车间阻隔沉降、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加强绿化、大气自然扩散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生产设备、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经各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可回收件分类收集后外售各回收企业回收利用,不可回收件,暂存于仓库清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食堂油水分离器油泥、化粪池及污水站污泥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