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30/2016-0906037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5-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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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7月建设项目审批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万元)建设地点环评类型审批时间及文号备注
书表登记
1腾冲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项目(一期)腾冲县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14.67km2,总建筑面积117119m2,由摩汽配、五金机电贸易区、信息中心、公共配套区、冷鲜贸易等组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驾驶员城、公建等。项目总投资23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9万元。23976腾冲县√2015.7.20保环准〔2015〕25号
2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片区“智苑社区”(A、C、D地块)建设项目保山市瑞海怡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占地面积168880.86m2,总建筑面积509442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办公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组成,共建设59栋建筑物,由A、C、D地块组成,其中A地块主要规划为住宅区,并配套社区卫生站、沿街商业及金融网点等;C地块主要规划住宅、幼儿园、步行商业街,并配套社区卫生站、菜市场及金融网点等;D地块主要规划住宅、综合写字楼(含办公、单身公寓)、步行商业街,并配套社区卫生站、金融网点。项目总投资125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4万元。125700隆阳区√2015.7.20保环准〔2015〕26号
3保山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黑泥塘中缅特色商贸旅游购物市场建设项目腾冲猴桥腾密物流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7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34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1359m2(32亩),总建筑面积24383.82m2,其中1#酒店建筑面积5527.13m2、2#—18#为商铺总建筑面积为17977.09m2(2#—13#一层为商铺)、19#货物仓库建筑面积579.6m2,附属建筑面积300m2,配套建设停车位、道路设施、供排水等附属工程。 7638 腾冲县√2015.6.24保环准〔2015〕27号
4云南省隆阳区金厂铜锌铁矿及外围勘探设计(2015—2017年)项目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采取槽探、钻探、坑探、物探、化探等方式对业主已经拥有的4个采矿权、8个探矿权范围进行不同比例的地形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测量、地质填图等,勘查区面积72.29km2,工程占地面积777100m2,其中永久占地(废石场)85000m2。勘查涉及物化探综合剖面测量11.84km,槽探7000m3,坑探20026m,钻探79525m及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投资38123.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8.93万元。 38123.07 隆阳区√2015.7.24保环准〔2015〕30号
5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城市配套管网工程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陵县2015.7.30保环准〔2015〕31号验收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5〕25号
腾冲县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四川省国环环境保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腾冲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腾冲县经济开发区(石头山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14.67km2,总建筑面积117119m2,由摩汽配、五金机电贸易区、信息中心、公共配套区、冷鲜贸易等组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驾驶员城、公建等。项目总投资23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9万元。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腾冲兴华国际物流商贸城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采取围挡(护)遮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施工场地硬化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治理;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敏感区域设置围墙隔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设置隔油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旱厕、粪便清掏还田;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运营场地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区产生的污水经自建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剩余部分近期达标后排放,远期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合理布设和选购低噪机电设备,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强化商业经营产生的噪声监管,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合理布置,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与商业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和中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机电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定点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因项目内商铺招商类型尚未明确,如入住餐饮、娱乐等对外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根据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按要求设置污染治理设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报环保部门验收。
请腾冲县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20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5〕26号
保山市瑞海怡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片区“智苑社区”(A、C、D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东北部2#地块,西邻规划的东环路,东接规划的堡东路、经九路,北邻保岫路、规划的教工路,南至规划的青阳路。项目总占地面积168880.86m2,总建筑面积509442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办公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组成,共建设59栋建筑物,由A、C、D地块组成,其中A地块主要规划为住宅区,并配套社区卫生站、沿街商业及金融网点等;C地块主要规划住宅、幼儿园、步行商业街,并配套社区卫生站、菜市场及金融网点等;D地块主要规划住宅、综合写字楼(含办公、单身公寓)、步行商业街,并配套社区卫生站、金融网点。项目总投资125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4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片区“智苑社区”(A、C、D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保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围挡(护)遮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施工场地硬化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治理;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敏感区域设置围墙隔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施工废水和基坑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综合利用。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对施工期出入运输车辆指定运输线路,严禁超载,减少对建成城市道路的破坏和周边交通运输影响。: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区范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自主分别建设污水处理站,项目卫生站废水应经消毒处理、食堂及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近期经处理达标排放,远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运行正常。:
2、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入内置烟道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3、合理布设和选购水泵、风机等低噪机电设备,或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强化商业经营产生的噪声监管,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控制商业叫买,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生活垃圾应合理布置收集设施,充分考虑运输便利条件、风向等因素,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与隔油池垃圾定期清掏,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5、因项目内商铺招商类型尚未明确,如入住餐饮、娱乐等对外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根据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按要求设置污染治理设施。:
6、加强项目区域范围的绿化和美化工作。按照保山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片区智苑社区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要求,协调地块间小区风格和景观,认真落实绿化面积,合理种植地域性高大乔木、地被灌木,形成多层次立体绿化景观,提升小区宜居品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报环保部门验收。:
请隆阳区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20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5〕27号
腾冲猴桥腾密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大学编制的《保山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黑泥塘中缅特色商贸旅游购物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腾冲县猴桥镇黑泥塘,主要建设酒店、商铺、仓储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7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34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1359m2(32亩),总建筑面积24383.82m2,其中1#酒店建筑面积5527.13m2、2#—18#为商铺总建筑面积为17977.09m2(2#—13#一层为商铺)、19#货物仓库建筑面积579.6m2,附属建筑面积300m2,配套建设停车位、道路设施、供排水等附属工程。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黑泥塘中缅特色商贸旅游购物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采取围挡(护)遮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施工场地硬化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治理;采取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敏感区域设置围墙隔声、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施工,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安民公告;设置旱厕,施工废水和基坑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可能回用,减少外排;雨季施工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水土流失,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项目在保山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后建成运行,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项目在保山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前建成运行则污水应经化粪池、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厕、绿化或道路清扫,其余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黑泥塘河。
2、项目设置酒店,按要求对餐饮废水设置隔油池处理后,方可进入化粪池。设置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经处理后由专用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
3、项目区应合理布置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设施,充分考虑清掏、运输便利、风向等因素,减轻对内部大气环境的影响。定期清掏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与隔油池油渣,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妥善处置。
4、入住商铺如有餐饮、KTV等对外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应根据情况到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向县级环保部门申请试运行,并由县级环保部门组织验收,试运行及验收相关材料报市局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腾冲县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24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5〕30号
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由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省隆阳区金厂铜锌铁矿及外围勘探设计(2015—2017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本项目为勘查工程。主要采取槽探、钻探、坑探、物探、化探等方式对业主已经拥有的4个采矿权、8个探矿权范围进行不同比例的地形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测量、地质填图等,勘查区面积72.29km2,工程占地面积777100m2,其中永久占地(废石场)85000m2。勘查涉及物化探综合剖面测量11.84km,槽探7000m3,坑探20026m,钻探79525m及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投资38123.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8.93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由于勘探范围内,居民敏感点较多,分布较散,《云南省隆阳区金厂铜锌铁矿及外围勘探设计(2015—2017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勘查工作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对废石场、拦渣坝等露天堆场进行遮盖、洒水降尘、对易起尘的作业场所进行湿法喷洒、坑道爆破控制药物剂量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
(二)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维护、隔声降噪、禁止夜间施工以及深孔爆破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污染环境。:
(三)矿坑涌水、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剩余部分达到排放标准后可排入大出水河和金厂河。:
(四)建设13个废石场,设置导排水沟,槽探、坑探、钻探产生的土石方、弃渣应规范压实堆放。剥离表土应临时堆存,作业结束后回用于废石场及作业场地的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五)严格控制勘探作业范围,禁止“以探代采”和超范围施工,作业点位距居民点较近时,应进行合理避让,不能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确保风险事故发生时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七)勘探结束后,对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进行拆除,对探槽、探坑、探洞进行回填,对废石场、拦渣坝等进行生态恢复,将恢复治理情况综合上报我局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请隆阳区环保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保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保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24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环准〔2015〕31号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提交的《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收悉。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委托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城市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龙陵县污水处理厂位于龙陵县龙山镇庙房坡村,占地面积为25.91亩,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m3/d。配套建成污水管网27km,雨水管网13.9 km。项目完成总投资6082.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万元。2007年8月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龙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年6月,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以云环许准[2008]178号行政许可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处理工艺为A2/O ,项目实际建设中将工艺变更为CASS(循环式往复活性污泥)处理工艺,变更后由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龙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2013年8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云环函[2013]228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变更的批复》同意工艺变更。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国内成熟工艺技术,配套污水管网基本建成,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运行稳定,经监测,外排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环保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基本满足管理要求,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保部门未接到相关污染投诉,基本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加强在线监测、运行、维护管理,强化有关操作人员岗位培训,确保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加强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酸碱废液及机修废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3、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提高进水水量、水质,满足稳定运行的要求。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30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llxhb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