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2-1021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金溪路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自然法宣审批股
邮编:678300
联系电话:0875-6128408 (兼传真)
电子邮箱:llxhbjbgs@126.com
项目 名称 |
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硅颗粒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龙陵县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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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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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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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818.37m2,总建筑面积为2451.66平方米;新建厂房共3栋:一栋生产车间间位于项目场地中部,一栋备品备件间位于生产车间东面,一栋机修间位于生产车间北面。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年生产工业硅颗粒1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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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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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场地设置围档、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出入清洗轮胎等措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存放地点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收集点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生产车间地面采用吸尘器吸附,不用水清洗,化验室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分析样品,不产生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总厂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有组织粉尘。两条生产线给料机进料口、鄂破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对设备上方设置引风管道,粉尘经收集后引至每条生产线上设置的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矿石破碎、筛分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达到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粉尘。原料、成品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原料仓、成品仓及半成品仓进行密闭措施,通过车间封闭、厂区绿化、物料密闭运输、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生产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 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项目设有两道管道除铁工段经收集后外售。废机油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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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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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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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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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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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 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