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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索引号 66829322-/2022-0121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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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2022年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公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金溪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自然法宣审批股

邮编:678300

联系电话:0875-6128408 (兼传真) 电子邮箱:llxhbjbgs@126.com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环保 投资

(万元)

建设

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龙陵县重点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勐糯净水厂)

龙陵县润民供排水公司

项目位于龙陵县勐糯镇,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99°0′32.821″,北纬24°17′47.133″。占地面积0.93hm2。项目建设取水工程、输水管线工程6600m³/d、净水厂工程6000m³/d、配套井、无阀滤池、加氯加药间、清水池、回收水池、配水管线工程6000m³/d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综合楼、化粪池、隔油池、污泥脱水间、贮泥池、污水调节池、污泥干化池、环保等附属设施。

1543.3

148.16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

2022/1/21

龙环发〔2022〕2号

龙环发〔2022〕2号

关于龙陵县重点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勐糯净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云南大学教育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杨邦南,证号:2014035530350000003508530593)编制的《龙陵县重点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勐糯净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龙陵县勐糯镇,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99°0′32.821″,北纬24°17′47.133″。占地面积0.93hm2。项目于2015年7月31日取得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陵县重点镇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15〕154号),备案项目代码:2018-530523-46-01-040702。项目建设取水工程、输水管线工程6600m³/d、净水厂工程6000m³/d、配套井、无阀滤池、加氯加药间、清水池、回收水池、配水管线工程6000m³/d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综合楼、化粪池、隔油池、污泥脱水间、贮泥池、污水调节池、污泥干化池、环保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54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16万元。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1年9月1日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环罚〔2021〕56号)。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龙陵县重点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勐糯净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指尚未开工的环保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中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施工材料集中堆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收集点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反应沉淀池排泥废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经回水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返回配水井进行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回用于附近农户用于耕地施肥,不外排。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异味通过定期清掏、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小影响;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厂区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清掏用于农田施肥、水厂车间污泥经脱水干化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场处置;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审批部门另行审批。

请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