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19-0905014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9-09-05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龙川江沿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位于龙山镇、龙江乡,项目总投资8475.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2.20 万元,占总投资的3.92%。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同意项目建设,并要求如下:
一、《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龙川江沿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在项目设计、施工中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按照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的总要求,将环保“三同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三、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环境管理,确保环保对策措施落实到位,以减小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请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19年5月13日